臺南市114學年數理資優鑑定複選榜單及重要公告
說明
1.榜單如附件。
2.達鑑定標準並符合安置資優資源班及資優方案者,請於114年3月19日(星期三)至3月20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12時,持「戶口名簿影本」及「教育需求評估報告暨安置同意書」(如附件)向建興國中輔導室特教組報到,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安置,遺缺由通過鑑定者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至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休業式當日中午12時止。
3.如欲複查成績,於114年3月19日(星期三)至3月21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前請填妥複查的申請表(如附件)及100元,送交建興國中輔導室彙整辦理,逾時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