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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
一、公告115學年度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通過名單(如附件)。
二、錄取學生請於 115 年 4 月 15 日(星期三)至 4 月 17 日(星期五)上午 10 時至 12 時,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,攜帶「鑑定結果通知單 」、「教育需求評估報告」及「安置同意書」至永福國小輔導室辦理報到,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安置資格。
三、外校生須另持「轉學證明書」於 115 年 6 月 30 日(星期二)前完成轉學手續,逾期以棄權論。
四、同時通過永福國小藝術才能班及音樂資優資源班鑑定者,應擇一安置。
五、請參閱永福國小校網公告,亦可電話洽詢相關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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